【圆明网】长春市现年32岁的法轮功学员于健莉女士与母亲付贵华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七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投到吉林省女子监狱。付贵华七月二十五日在攻坚监室被折磨致死。仍在监狱的女儿于健莉处境堪忧。
监狱一直阻挠家属会见于健莉。付贵华去世后,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会见到了于健莉。据悉,在每次为数不多的经过争取得到的会见中,于健莉向家属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自己被严管,只允许睡一个小时觉,不许洗漱、限制如厕,长时间坐小板凳折磨,强制转化。她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行为违法,就是因为思想的事被严管,而且经常被包夹威胁关小号。她还对家属说:“包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利?”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几个月后,于健莉实在受不了了,开始所谓“学习”。她对家属说:“过一段时间,她们就会让我写(五书之类的),我不想写,不知道她们会……”她说:“一定帮我找律师,监狱不让我申诉,我要问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申诉?!”
二零二二年一月底,家属会见于健莉,狱警一旁监听,她只说了一句“我写了”,及“屋里的人对她可好了,狱警也好”。其他什么都不让说。但当她得知其母生前遭遇后,很震惊,说:“妈妈的事,等我回家处理。”然后想了想,终于说:“我要是不写,给我送‘攻坚’。”眼泪唰唰地流,特别委屈。旁边狱警一把抢过电话,不叫说了,一头目模样的女狱警过来开始用手指着于健莉训斥,十分蛮横威胁家属“造谣”、“影响犯人改造”、“停止会见”。于健莉表示:就算我写了,我也要找律师。
那之后,于健莉与家属中断了联系。据悉,从始至终,监狱一直在阻挠于健莉律师介入。
于健莉自小父母离异,母亲去世后,她十分惦念家中继父,她曾含泪对继父转达这样的话:“只要我活着,只要我活着出去,我养你老……”
于健莉女士与母亲付贵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投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后,先是在入监队半个月,之后分到八监区三楼,于健莉几天后被下到一楼严管,很长一段时间被剥夺睡眠,凌晨一点多睡觉,凌晨两点多起床,每天只让上三次厕所;坐小板凳一动不许动,不可以洗漱、不可以洗澡,不让花钱,逼迫转化。上厕所要和同屋犯人(包夹)喊报告,包夹同意,才可以上,经常性地让憋着,强制转化,包夹和帮教还威胁要送小号。
关于付贵华、于健莉等遭受的迫害,请参考明慧网文章《付贵华被吉林女监迫害致死 监区长钱伟难逃罪责》《长春付贵华入狱不足两月猝死 疑点重重》《长春十四人被枉判七至九年入狱 付贵华被迫害离世》《吉林女子监狱害死付贵华 又加重迫害其女儿于健莉》《长春于健莉一家七人被非法判刑七至七年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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